1. 獲得頭獎者: 須於113年2月2日前, 郵寄「得獎領據」及「中獎發票+明細聯」至承辦單位. 未於期限前寄出者, 將視同放棄該得獎權益。
2. 獲得二獎者, 承辦單位將於113年2月底發送一組網址聯結+四位密碼到每位獲獎者的email 郵箱, 獲獎者請參閱 家樂福電子禮券使用方法及設定流程, 完成後即可直接至家樂福所有門市消費使用。https://www.carrefour.com.tw/giftcard-egc-en/
3. 獲得普獎, 幸運獎者: 請於113年2月2日前, 回覆email 郵件, 告知獎品寄送地址, 未於期限前回覆, 將視同放棄該得獎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