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計畫工作分為五個部分:
一、廢棄物輸出入管理執行諮詢:(一)完成辦理4次專家小組會議;(二)協助詢問或查詢歐盟及中國等國家廢棄物輸出入管理規定;(三)提出混合五金廢料、重金屬污泥及含鎘電池稅則號列增修建議。
二、我國因應巴塞爾公約決議之相關措施:(一)完成舊(廢)手機越境轉移管制規範重點內容彙整及電腦小組業者參與議題問卷調查;(二)完成舊手機再使用技術準則介紹、國內法規及廢手機回收情形、國內管理差異及提出調整建議;(三)完成電子廢棄物二手商品交易四個發展面向說明、重點工作規劃、及二手電腦國外管理及國內交易案例分析;(四)提出有害廢棄物越境運送管理因應方案架構(草案)。
三、巴塞爾公約國際參與重點:(一)完成五人次出席五次全球性及區域性之國際會議及其出國報告:(1)第五次開放工作組會議、(2)OECD「廢棄物預防與回收工作小組」第9次工作小組會議、(3)NIES第三屆E-Waste會議、(4)第2屆亞太固體廢棄物專家會議及(5)第八次締約國大會(COP8);(二)完成生物保健及健康保健廢棄物環境無害管理技術準則之2006年更新版回覆意見。
四、國際研討會:(一)舉辦「電子廢棄物管理與越境轉移研討會」;(二) 舉辦「廢棄物越境轉移管理模式經驗交流」及「參與巴塞爾公約電腦夥伴計畫之優劣探討」圓桌會議;(三)安排拜會環保署、經濟部、環工協會及(四)參觀廢家電處理廠及廢車粉碎廠。
五、巴塞爾公約資訊宣導:(一)完成蒐集、摘譯206則巴塞爾公約訊息;(二)完成網站架構調整、網站更新22次、配合網站資訊安全測試2次;(三)完成辦理一場次環保執行人員之業務檢討會。
英文摘要(Abstract):
The achievement from this project includes five aspects as follows.
1. Providing legal advises on the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management of waste import/export.
Our project team organized four meetings with Basel Convention Expert Committee. We also assisted inquiry the regulations on transboundary movement of waste of EU, China and the other countries. Besides the revision of coding mixed metal scraps, sludge with heavy metals and batteries with Cadmium was also completed.
2. Responding to the decisions of the Basel Convention
In this project, the summary of the Guideline for the Transboundary Movement of Collected Mobile Phones and the investigation on interested issues of Working Group on Computing Equipments with a questionnaire were completed. We also introduced the Guideline on the Refurbishment of Used Mobile Phones, status of domestic legislation and recycling of waste mobile phones, the difference of the management between Taiwan and BC guideline and the suggestion for changes in the future. In addition to introducing the trade of the second-hand electronic equipments, the summary of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of used computers as well as domestic case studies of reuse and trade of second-hand computers were made. Furthermore, we drafted the response to the framework of the transboundary movement of waste.
3. Participating in the Basel Convention activities.
In 2006, we participated in five different meetings or conferences: the 5th Open-Ended Working Group (OEWG5) in Geneva, the 9th Working Group on Waste Prevention and Recycle; WGWPR in Paris, the 3rd NIES E-Waste Conference in Japan, the 2nd Expert Meeting on Solid Waste Management in Asia and Pacific – For Networking of Experts and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the Base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Transboundary Movements of Hazardous Wastes and their Disposal on its 8th meeting (COP8).
We completed the revised comments on the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Environmentally Sound Management of Biomedical and Health care Wastes (Y1; Y3)”
4. Holding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
In June, 2006, we held the 2006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in Taipei: Conference on E-Waste Management and Transboundary Movements.” Along with main conference, two round tables: “Experience Exchange on the Management of the transboundary movement of waste” and “Benefit and Loss of attending the Computing Partnership” also took place.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participants, we arranged the on-site visits to Taiwan’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 end-of-life vehicle recycling plant and a recycling plant for home appliances in Taiwan.
5. Collecting and promoting BC related information.
We completed and evaluated 206 news, articles, reports and papers regarding the Basel Convention, and, updated both of the Chinese and English Basel Convention information websites for 22 times in total. (http://ivy2.epa.gov.tw/web/english/index.htm). The research team also organized a 2-day-workshop for local environmental officials.
前 言
於1992年正式生效,希望藉由巴塞爾公約環境無害化管理方式,減少或避免有害廢棄物問題 ,至2007年1月底為止,共有169個國家/組織批准加入。巴塞爾公約秘書處提出「巴塞爾公約十年策略計畫(The 10-year Strategic Plan for the Basel Convention)」,以發展及加強參與來達到有害及其他廢棄物之環境無害管理為目標,配合每二年調整一次之雙年度計畫,逐步建立完整廢棄物管理體系。
於第七次締約國大會中除延續上述目標進行外,更以「如何加強全球共同合作面對廢棄物相關議題,以創造一個乾淨的未來(The Global Waste Challenge and Mobilization of Resources for a Cleaner Future)」為討論主軸,明確宣示巴塞爾公約涵蓋廢棄物產生、管理、運送及處置(Basel Convention Covers the Generation, Management, Movements and Disposal of Waste),其新定位為「以產品生命週期出發之思考方式,涵括廢棄物從搖籃到墳墓之整體管理,不再侷限於廢棄物之越境轉移」。
甫落幕的巴塞爾公約第八次締約國大會(2006.12),則將「Creating innovative solutions through the Basel Convention for the environmentally sound management of electronic wastes」作為高階會議的主題,針對電子廢棄物問題進行研析,並發布奈若比宣言,突顯了未來公約執行重點。
本年度計畫內容涵蓋舊手機翻新技術準則國內檢視、廢棄物輸出入管理執行諮詢(如稅式號列增修)、電子廢棄物二手商品交易、有害廢棄物越境運送管理因應方案及手機/電腦工作小組夥伴計畫參與等,此外亦透過蒐集巴塞爾公約秘書處、區域中心及國際新聞資訊蒐集、辦理國際研討會(含二場次圓桌會議)及業務檢討會,使環保主管及執行機關及國內各界都能充分掌握巴塞爾公約趨勢,以資因應。
執行方法
一、廢棄物輸出入管理執行諮詢:透過專家小組會議召開以及已建立之國外聯繫窗口及管道,詢問廢棄物輸出入管理規定,提供國內政策執行諮詢。
二、我國因應巴塞爾公約決議之相關措施:(1)透過手機工作小組之參與及聯繫管道,不定期取得第一手舊手機再使用技術準則草案,進行準則介紹、國內市場瞭解及提出國內調整建議;(2)參考國內二手電腦回收轉贈計畫之執行經驗,完成電子廢棄物二手商品交易重點工作規劃;(3)針對我國執行需求,提出有害廢棄物越境運送管理因應方案架構(草案)。
三、巴塞爾公約國際參與重點:預先進行會議參與規劃,準備諮詢議題,以出席巴塞爾公約相關國際會議,包括第五次開放工作組會議(OEWG5)、OECD「廢棄物預防與回收工作小組」第9次工作小組會議、NIES第三屆E-Waste會議、第2屆亞太固體廢棄物專家會議及第八次締約國大會(COP8)。會後完成出國報告及重點摘要,以供國內執行參考。
四、國際研討會:2005年度即著手國際研討會之辦理規劃,並透過OEWG5會議參與邀約講師及確認議題內容;會議以一場次「電子廢棄物管理與越境轉移研討會」為主,並搭配「廢棄物越境轉移管理模式經驗交流」及「參與巴塞爾公約電腦夥伴計畫之優劣探討」二場次圓桌會議,及安排拜會政府相關部門及參觀國內處理廠。
五、巴塞爾公約資訊宣導:透過網路搜尋引擎及電子期刊之檢索,蒐集巴塞爾公約訊息及進行環保署巴塞爾公約資訊網站架構調整、網站內容更新;並針對地方環保人員,辦理一場次廢棄物輸出入管理業務檢討會,以提高輸出入管理之成效。
結 果
一、廢棄物輸出入管理執行諮詢
(一)巴塞爾公約專家小組成立與運作:完成辦理第一次至第四次專家小組會議(95.03.27、95.06.02、95.11.08、96.01.08),計有11件報告案、1件討論案,會議重點著重在(1)巴塞爾公約五次國際會議之規劃、出國報告及關鍵議題國內因應;(2)國際研討會規劃說明;(3)95年度資訊蒐集議題分析規劃;(4)韓國環保交流規劃及(5)巴塞爾公約非法運送之因應方案說明。
(二)協助廢棄物輸出入管理相關事宜:協助確認歐盟國家對廢油之有害認定及其理由、詢問或查詢歐盟(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德國等)及中國等國家廢棄物輸出入管理規定、台日廢棄物雙邊協定相關事宜及協助有害廢棄物輸出境外處理專案說明事宜。
(三)貨品稅則號列增修建議:因應我國實務管理及統計需求,提出混合五金廢料、重金屬污泥及含鎘電池稅則號列增修建議,以參考原產品稅則號列為主,再搭配輸入國編碼方式,提出初步建議。
二、我國因應巴塞爾公約決議之相關措施
(一)協助參與及因應巴塞爾公約手機及電腦工作小組
1.手機工作小組:完成(1)最新進度說明,及(2)舊(廢)手機越境轉移管制規範(2006.11.03版草案)重點內容彙整。
2.電腦工作小組:(1)完成國內業者圓桌會議辦理暨建立國內廠商聯繫管道,(2)彙整國內業者參與議題問卷調查,(3)參與最近一次非正式諮商之通訊會議(2006.10.31),針對「Draft Scoping Paper」提出初步建議。
(二)巴塞爾公約環境無害管理技術準則國內檢視及調整建議:完成舊手機再使用技術準則介紹、國內手機再使用法規及廢手機回收情形資料蒐集、完成技術準則與國內管理差異及提出調整建議。
(三)電子廢棄物二手商品交易可行性研析:完成電子廢棄物二手商品交易四個發展面向說明、重點工作規劃及二手電腦交易案例分析。
(四)銜接巴塞爾公約非法運輸之因應方案:完成非法運送定義說明、責任保險及基金運用概念簡述,提出有害廢棄物越境運送管理因應方案架構(草案)。
三、巴塞爾公約國際參與重點
(一)協助參與巴塞爾公約相關國際會議:完成五次會議之出國參與及相關事務執行,(1)第五次開放工作組會議(OEWG5);(2)OECD環境政策委員會「廢棄物預防與回收工作小組」第9次工作小組會議;(3)NIES第三屆E-Waste會議;(4)第2屆亞太固體廢棄物專家會議,及(5)第八次締約國大會(COP8),並提供後續執行建議作為環保署決策之參考。
(二)巴塞爾公約秘書處會議參與重點說明:根據五份會議紀錄及我國代表團參與情形完成出國報告(含決議重點、我國對外交流及因應建議)。
(三)回應巴塞爾公約特定議題意見徵詢:完成生物保健及健康保健廢棄物環境無害管理技術準則之2006年更新版回覆意見,並已取得該準則撰寫之主導國德國之意見回應。
四、國際研討會
會議期間為95年6月17日至25日共9天,其活動有:
(一)舉辦「電子廢棄物管理與越境轉移研討會」,邀請國內相關產(EEE業者/驗證業者)、官、學、研代表,包含巴塞爾公約、歐盟、亞太地區日本及中國電子廢棄物管理現況及趨勢、產品製造者責任等六個議題發表,計207位出席。
(二)舉辦「廢棄物越境轉移管理模式經驗交流」圓桌會議,以交換執行(1)我國廢棄物越境轉移管理模式;(2)廢棄物定義、分類及越境轉移;(3)中國越境轉移執行細節介紹等三大關鍵問題解決方式為目標,以相關政府單位代表為主要對象共計29位出席。
(三)舉辦「參與巴塞爾公約電腦夥伴計畫之優劣探討」圓桌會議,為促進國內廠商掌握電腦夥伴計畫籌備進度與內容為目標,以國內電腦製造廠商及公會代表為主要對象,共計26位出席。
(四)安排拜會相關單位:環保署、經濟部及環工協會,廢家電處理廠(綠電再生)及廢車粉碎廠(觀音粉碎廠)。
會議成果面向分別為:(1)增加我國在環保議題之能見度;(2)擴大國外友人與國內各界之互動;(3)協助國內廠商了解國際環保法規(EPR、WEEE、RoHS、EuP)之進度與趨勢;(4)促進我國廠商參與國際環保議題;(5)取得國內廢棄物管理相關具參考性之資訊;(6)國內資訊英文化等。
五、巴塞爾公約資訊宣導
(一)蒐集研析國際間與巴塞爾公約相關新聞、報導及論文:已蒐集國際間巴塞爾公約相關訊息達206則,其中含相關論文24則。並依已蒐集資訊,完成特定議題如廢棄物輸出入及電子廢棄物管理、國家如中國及日本之論文研析。
(二)巴塞爾公約資訊中英文網站資料維護更新:完成年度工作成果更新;整個網站架構大調整;網站更新次數達22次;配合完成網站資訊安全測試2次。
(三)於96年1月25至26日辦理一場次環保執行人員業務檢討會。
結論與建議
一、廢棄物輸出入管理執行諮詢
今(2006)年度巴塞爾公約專家小組執行重點在於國際研討會辦理、國際會議參與及環保合作交流等。透過專家小組會議諮詢協助後,國際研討會之籌備與辦理、國際會議參與重點及本計畫執行等,都獲得良好提升效果,此有賴專家小組成員長年積極參與本業務,提供豐富經驗分享,未來亦可搭配不同議題,擴大邀請相關部會與產業界代表參與。
至於配合環保署執行業務需求,本工作項目分為協助對外諮詢事項及協助對內執行事項。對外諮詢主要是促進我國與國外輸出入管理法規之一致,減少管理落差,因此以詢問各國對於廢油、廢乾電池的管理及確認廢棄物輸出入文件為主;至於對內執行則以國內審查案件、雙邊協定、廢棄物稅則號列建議及瞭解廢棄物境外處理情形為主。未來可針對重要議題如國際組織廢棄物越境轉移法規、日本廢棄物輸出入執行規劃等作深入瞭解,以提供主管機關參考。
二、我國因應巴塞爾公約決議之相關措施
手機工作小組自2002年成立迄今,第一階段有關五項技術準則的研擬已到一段落,經過長期的參與,我國有以下收穫:(一)累積國內參與國際環保事務之經驗;(二)增加我國與各國/產業界代表之意見溝通;(三)增加對國際環保議題之掌握,長期希望能確保我國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公約秘書處今年(2006)度第二度公布籌組電腦工作小組。藉由本計畫團隊與國內電腦大廠的長期聯繫,我國已有電腦廠商以非正式管道初步表示參與意願。唯,考量歐美多數廠商參與態度曖昧、電腦工作小組的內容重點及參與成員之權利義務未確定的狀況下,仍建議由本計畫團隊擔任本供作小組之聯繫窗口,以取得最新資訊供國內廠商作後續參與之考量。
配合巴塞爾公約成立手機工作小組,有鑑於促進再使用及資源利用有效已成為世界趨勢,因此今年度討論舊手機再使用技術準則,透過研析過程可以發現技術準則以提供安全工作環境進行考量,並建構手機進入消費者使用端之品質安全,有助於國內提升消費者保護意識及妥善進行二手產品管理概念之提升。
而國內在二手電腦方面,政府基於縮短城鄉差距、降低數位落差,採取政策方式推動二手電腦使用,由環保署基管會委託計畫,進行二手電腦回收捐贈計畫,透過各政府機關及公司行號之愛心捐贈,提供偏遠地區學生二手電腦及一年使用保固。基於國內新舊電腦價差不大、保固維修期間長短有別,加上基管會已有廢電腦回收制度,因此未形成大規模交易市場,與部分亞洲國家具有二手電腦需求不同。而在資源回收再利用之理念下,降低整體社會對於新資源之需求便是電子廢棄物二手商品交易這個政策背後的主要精髓,因此未來此項政策工具若能符合人性、與我國文化相結合並且使消費者與廠商都有誘因,此政策便較容易運作。
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管理因應方案方面,則是基於預防非法運送(如2006年8月象牙海岸遭棄置有害廢棄物事件)及建立國內因應體系為考量,因此透過非法運送定義瞭解、區域保險及責任基金相互搭配後,提出因應方案。著重在三階段處理,包括:(1)建構法規體系因應越境運送;(2)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緊急案件緊急應變處理;(3)確保善後處理釐清責任歸屬,經由不同部會分工協助,將能使避免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非法運送案件之發生及降低緊急案件之損害。
三、巴塞爾公約國際參與重點
(一)已與部分公約代表建立常態性之聯繫管道:經由長期固定國內會議參與代表,以及其平時之聯繫,近年來方能與公約秘書處及部分歐美代表,建立起常態性之聯繫管道。配合公約議題及我國需求,和與會代表之討論逐漸成為我國與會重點之一,並藉由各種議題如廢手機回收與再利用的討論,來展現我國在廢棄物管理之經驗與成果,以增加我國與會之整體效益。
(二)增加國內長期參與者以拓展國際友人之廣度:本計畫的功能之一為我國廢棄物議題對國外之聯繫窗口,而其會議並不侷限於公約秘書處辦理之會議,随著各國在資源回收議題上的努力,可供我國參考的資訊也不再侷限於歐洲大國(如英法德)及美、日等,近年如南韓、瑞典、澳洲等國多有可圈可點之表現,是以我國也必須透過各種管道來增加參與廣度,以增加取得國外資訊之精確度及便利性。
(三)增加暨整合與會會議之種類:配合公約資源分配之調整,以及多年的努力,我國自去(2005)年起成功地參與了在中國北京、日本東京等地之區域會議,今年度並持續參與。除瞭解亞太地區電子電機廢棄物管理進展狀況,方得知早已存在亞太區域性之合作,並以我國資源回收經驗為題,擔任部份會議講師。後續仍可在夥伴計畫以及電子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等相關議題,增加我國參與之深度。
四、巴塞爾公約資訊宣導
從本年度蒐集國際相關新聞分析,日本持續前年宣示推動成為東亞資源回收中心之政策,正逐漸與周邊國家簽署廢棄物雙邊協議,除於去年底與我國簽署雙邊協定外,本年度並分別與香港及菲律賓等簽署約定,近日並傳與泰國亦傳考量簽署約定。除了簽署雙邊協約外,日本近年亦持續舉辦東亞E-waste等之國際會議,相關措施與其推動東亞資源回收中心之政策完全相符。由於日本為我國廢棄物輸出之主要國家之一,同時也是我國唯一簽署雙邊協議之國家。在該國政策明確的情形下,建議應更深入蒐集該國相關政策、市場及技術資訊,俾做為我國廢棄物輸出入管理之參考。
本年度8月間象牙海岸有毒廢棄物棄置案發生後,本團隊即持續對該案進行追蹤,以瞭解國際間對此案件之反應,及象牙海岸本身處理之後續程序。由於類似案例發生處理耗時,成本高且輿論壓力大,因此追蹤其發生及後續處理程序及組織,應可做為我國預防及因應類似事件之參考。
為加強資訊之參考應用性,本年度除相關新聞外,並加強對相關期刊之蒐集分析。對於較重要之5篇論文,亦進行較深入之摘譯研析,其中論文如探討電子廢棄物之定義、數量推估方式,以及國際及個別國家的管理措施,對我國電子廢棄物管理參考價值較高。故未來蒐集資訊納入期刊之模式,應值得持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