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計畫工作成果可分為三大項說明:(一)落實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展現執行成果:完成「95年度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及「95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成果報告」之撰寫、協助擬定「97年至98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草案),並召開一次委員會與兩次工作小組會議,同時亦已完成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之改版及資訊更新作業,以利各界參採使用。(二)推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再生資源項目之管理:完成漿紙污泥、食品加工污泥及電弧爐煉鋼爐碴等3項再利用事業廢棄物項目之分析報告,針對廢清法與資再法研修動態,提出現行管理制度問題點之因應措施,並完成研擬再生資源核准審查制度。(三)辦理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資源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評選:完成年度績優事業評選之初評與複評相關作業,確定96年度獲獎事業結果為13家特優及1家優等,完成96年度獲獎事業之頒獎典禮與三場次之觀摩研討會,並完成96年度績優事業專輯之彙編,評選之相關資訊亦放置於網頁供瀏覽與下載。
This project consists of three main components which are listed below:
1. Implementation of resources recycling and reuse.
(1)Compile and edit the“2006 yearbook of resources recycling and reuse”
(2)Compile the achievements of variou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bout their participation in the resources recycling and reuse in 2006-2007. The report“2006 achievements of the resources recycling and reuse”is the output of our compilation.
(3)Draft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sources recycling and reuse in the year 2008-2009” while taking suggestion of 10 variou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4)Assist the renewable resource recycling and reuse promotion committee and hold one committee meeting and two workshops in 2007.
(5)Revise, maintain and update the national resource recycling information website.
2. Management of the promotion of recycling and renewing of industrial waste.
(1)Compile and edite the analysis report of three industrial waste: paper mill sludge, food-processing sludge, and arc furnace slag.
(2)Provide advisement for current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the reviewing process of the Resource Recycling Act and Waste Disposal Act.
(3)Draw up the certification scheme and relative documents of the use of the renewable resource item.
3. Rank the performance of waste disposal, resource minimization, reuse and recycling and hold awarding ceremony for the annual outstanding award.
(1)Hold preliminary review, reassessment and final selection with a committee consists of experts, scholars, relevant regulatory authorities and the EPA. 14 participants are awarded as the final result.
(2)Compile and edite the report of “Year 2007 Award Winners’.
(3)Hold a public award ceremony honoring the various award winners for their excellent performance
(4)Hold three conferences to promote and encourage various business sectors to participate in implementation of proper waste management and recycling to achieve resource minimization.
前 言
本計畫工作主要期藉由「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委員會」、「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工作小組」及「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之交流平台,納入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再生資源項目之管理,以及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資源清理績效優良獎選拔活動,期能有效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推動並展現成果,作為兼具執行性、規劃性及成果展示性之綜合型計畫。
計畫具體工作項目包括:(1)落實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展現執行成果;(2)推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再生資源項目之管理;(3)辦理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資源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參選事業之初評及複評作業;(4)辦理績優事業之頒獎及觀摩宣導,推展事業廢棄物減量及回收再利用成效。
執行方法
一、落實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展現執行成果:(一)依據依各部會署署每季定期提報之成果彙整「95年及96年(至第三季)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成果報告」;(二)廣泛蒐集各部會署及各界意見,研擬「97-98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草案)」;(三)依據95年度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規劃彙整相關資料與成果,以進行年報編撰;(四)定期更新計畫執行進度與蒐集相關資訊,以維護更新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
二、推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再生資源項目之管理:針對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與再生資源項目進行現況分析,並篩選3項具探討性之項目提出分析報告;而針對非屬公告再生資源項目者,協助建立審查制度與書面及現勘審查作業。另檢討現行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資源再利用管理管制制度。
三、辦理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資源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參選事業之初評及複評作業:(一)協助報名事業之資料建檔及確認資料之完整性後,將其移交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安排環保署所屬事業之初評作業;(二)召開複評作業研商會議,說明複評方式並進行複評委員分組與複評場次安排,複評完成後,召開複評決選會議,以確定96年度獲獎事業名單。
四、辦理績優事業之頒獎及觀摩宣導,推展事業廢棄物減量及回收再利用成效:(一)藉由複評作業及獲獎事業之資料提供,進行96年度獲獎事業績優專輯之彙編;(二)依照規劃之頒獎典禮主題,進行典禮內容安排與會場佈置,並以自行設計之邀請卡邀請獲獎事業、各部會及相關單位與會觀禮;(三)依獲獎事業性質規劃「工業/科學園區/廢棄物清理組」、「醫療組」及「教育組」等三場之觀摩研討會,除邀請獲獎事業進行經驗分享外,更依據各場次學員需求安排不同之專家學者進行專題演講;(四)於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中建構「事業績效優良獎專區」,並將評選作業各階段之即時資訊置於該專區。
結 果
一、落實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展現執行成果:完成跨部會執行之「95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成果報告」、96年度之進度追蹤亦已完成至第三季之彙整、完成「97年至98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草案)」與95年度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另外關於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幕僚作業協助部分,已協助完成1次委員會會議及2次工作小組會議之召開,計完成6個討論案及2個臨時動議,並配合會議需求提供96年度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期程規劃及五份分析報告。而「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已按月持續進行更新,累計至少16次。
二、推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再生資源項目之管理:完成「漿紙污泥」、「食品加工污泥」及「電弧爐煉鋼爐碴」等3項再利用項目之分析報告、研提「未經公告為再生資源項目申請再使用計畫書」及「未經公告為再生資源項目申請再生利用計畫書」之內容修正建議,以及針對再生資源項目與公告再利用廢棄物種類等管理制度提出資再法修法方向及新法修正前之因應措施。此外完成辦理一場次「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管制實務講習座談會」,計30人參與出席。
三、辦理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資源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參選事業之初評及複評作業:完成23家報名參選事業之資料整理與建檔、辦理一場次環保署所屬事業之初評作業及召開1場次「初評結果與複評作業研商會議」確定進入複評之事業,完成14場次之複評作業及1場次「複評決選會議」,確定96年度13家特優事業及1家優等事業之獲獎名單。
四、辦理績優事業之頒獎及觀摩宣導,推展事業廢棄物減量及回收再利用成效:完成各獲獎事業之優良事蹟專輯編撰,頁數計96頁,並已印製440本,專輯之電子檔亦已置於「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提供下載;於96年11月1日假西門町紅樓劇場舉辦96年度頒獎典禮,除進行獲獎事業之表揚外,亦邀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襄盛舉,展現資源回收再利用之各項努力與推動成果。另外,於11月13日、16日及21日分別完成工業組(友達桃園分公司)、醫療組(嘉義基督教醫院)及教育組(慈濟技術學院)觀摩研討會之舉辦,總參加人數達347人。最後亦研提97年度評選規定草案並於11月23日召開各部會研商會議。
結 論
一、落實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展現執行成果
(一)於協助環保署彙整「95年至96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成果部分,計已按季完成4次執行情形彙整。已完成「95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成果報告」之定稿,並已於96年7月上傳至「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http://www.eri.com.tw/ier_web/),提供各界下載參考,另持續追蹤各部會至96年第三季之成果,並已提出摘要說明。
(二)依據「95年至96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之執行情形,已有效釐清各部會於事業廢棄物減量率及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提報困難,並整合歸納需積極突破之10項問題,分別為:(1)各部會執行成果量化指標尚待修訂、(2)事業廢棄物推估產生量數據產生方式待標準化、(3)事業廢棄物基線調查尚需持續進行、(4)相對指標待建立、(5)產業差異指標待建立、(6)執行成果評量方式尚待訂定、(7)已完成辦理之措施待刪除或更新、(8)無具體成果措施之刪除或更新、(9)推動措施需考量最新趨勢納入新增項目、(10)各部會推動成果之表揚待規劃。
(三)有關追蹤管考方法參考部分,已蒐集國內外有關推動指標訂定及評比方式等概念及資訊,分別包含廣受企業運用之企業永續報告書及環境報告書,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專題研究計畫之審查機制等兩方面資訊。
(四)研提「97年至98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修正規劃,並於96年7月13日及96年9月11日工作小組會議中進行討論,「97年至98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草案)已順利由各部會自行研擬推動措施而完成修訂。
(五)於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幕僚作業協助部分,本(96)年度計已協助完成1次委員會會議及2次工作小組會議之召開,計完成6個討論案及2個臨時動議,並配合會議需求提供96年度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期程規劃及五份分析報告。
(六)已針對95年度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幕僚作業之執行問題持續加強解決,包含:(1)邀請各部會分別針對主要成果進行報告、納入涉及各部會之工作事項等,以增加會議討論議題;(2)主動提供訊息,如工作小組通訊錄、各部會最新公告法規修正、涉及各部會之國際新聞及動態等,持續加強各部會橫向交流;(3)於「97年至98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修正中,特納入委員會定期審查及選擇成效卓越部會進行嘉獎之方式,加強委員與各部會之連結。
(七)「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http://waste1.epa.gov.tw/ier_web/)已按月持續進行更新,累計至少16次。
(八)為納入績優事業評選活動,「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http://waste1.epa.gov.tw/ier_web/)已完成改版及上線作業,計包含最新消息、「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推動再利用專區、「廢棄物清理法」推動再利用專區、事業績效優良獎專區、關聯網站、網站地圖等6大區。
(九)已依據95年度之規劃完成「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初稿)」並經各部會與環保署各相關業務單位之審閱進行修正,最後上網公開意見徵詢後定稿,另外亦提出96年度年報之建議格式與表單規劃。
二、推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再生資源項目之管理
(一)對於再生資源項目與公告再利用廢棄物種類等管理制度評估檢討工作部份本計畫經評析提出相關建議措施包括研提資再法修法方向及新法修正前之因應措施。
(二)研提資再法修法方面,建議修法方向包括:擴大再生資源認定範圍、消弭再利用行為判定困擾、釐清主管機關權責分工、釐清再使用或再生利用之強制性及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
(三)新法修正前研提之因應措施如:(1)評估公告再生資源項目之篩選原則:以現行公告再利用種類為主,性質安定、單純、產源事業單純及再利用技術成熟且廣為運用優先公告為再生資源項目,(2)研提現行公告再利用種類評估為再使用再生資源項目之銜接配套,包括同時評估公告為再生利用再生資源項目及現有管理方式移除再使用用途兩種方案,(3)公告再利用種類與再生資源項目之輸出入管理,(4)落實中間貯存回收廠商之法規定位,以及(5)針對再生產品之使用限制、產品品質規範探討加強管理之策略。
(四)本年度篩選「漿紙污泥」、「食品加工污泥」及「電弧爐煉鋼爐碴」等3項再利用事業廢棄物項目,針對各項彙整分析其國內回收再利用運作情形、再利用技術評估及管制現況等,完成研提分析報告,以作為環保署進行再利用管理管制之參考。
(五)本計畫於96年10月26日假文化大學大新館209教室,透過辦理一場次「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管制實務講習座談會」,邀請經濟部工業局講述現行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及再利用管理方式,並輔以說明「漿紙污泥」、「食品加工污泥」及「電弧爐煉鋼爐碴」之運作現況與管制疑義,參與本次講習座談會之單位包括直轄市及各縣市環保局、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及三區環境督察稽查大隊,約有30人參與出席。
(六)評析其經濟部工業局近來因應許可審查之實際需求大幅修正申請書表內容之考量因素,研提「未經公告為再生資源項目申請再使用計畫書」及「未經公告為再生資源項目申請再生利用計畫書」之內容修正建議方向供環保署參考,並將其計畫書修正之考量點一併納入審查作業程序之規劃,協助環保署協助建立案再使用、再生利用再生資源項目申請案審查作業程序。
(七)協助確認函請各環保局重新檢核轄內已取得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且再利用各部會公告之廢棄物為原料製作肥料之事業之公文;協助評估再利用機構資格其營業項目涵蓋批發零售業者之適切性;協助提供廢單一金屬認定之解釋函及許可案例供回覆中區督察大隊之參考;協助擬函回覆鈺鎰公司詢問申請廢棄物回收貯存場一事。
三、辦理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資源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參選事業之初評及複評作業
(一)完成96年度報名事業之資料確認、聯繫事業補件、事業資料建檔以及協助環保署已於96年4月19日將相關資料移交各部會。今年度報名事業計23家,工業一組6家、工業二組1家、醫療一組1家、醫療二組4家、教育一組4家、科學園區一組6家、廢棄物清理組1家。
(二)於96年5月16日協助環保署辦理報名廢棄物清理組事業之初評,並協助彙整各部會初評結果部分,經各部會完成初評審查之業者,因其中一家於評選期間違反環保相關法令,故進行初評審查之事業共22家。
(三)已於96年6月14日召開初評結果與複評作業研商會議,會議結論包括(1)確定複評事業名單計14家;(2)以本計畫團隊規劃之複評行程與委員分組進行複評作業;(3)複評運作模式以研商會議討論結果進行。
(四)已於96年7月26日止已順利完成計14場次之複評作業,並於96年8月27日召開複評決選會議確定各獲獎事業之等第,計13家事業機構獲特優、1家事業獲優等。
(五)為加強報名參選家數,本計畫團隊已於「97-98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納入請各部會推薦優良事業報名參選之執行措施。
四、辦理績優事業之頒獎及觀摩宣導,推展事業廢棄物減量及回收再利用成效
(一)已完成各獲獎事業之優良事蹟專輯編撰,頁數計96頁,並已印製440本進行發放與提索取,目前專輯之電子檔亦已置於「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提供下載。
(二)「96年度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資源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頒獎典禮已於96年11月1日在台北西門町紅樓劇場完成舉辦,除針對本屆13家特優及1家優等事業進行表揚外,亦邀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襄盛舉,展現資源回收再利用之各項努力與推動成果。相關活動內容與照片已置於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之事業績效優良獎專區,以供閱覽。
(三)觀摩研討會已於96年11月13日、16日及21日分別完成工業組(友達桃園分公司)、醫療組(嘉義基督教醫院)及教育組(慈濟技術學院)之舉辦,總參加人數達347人。研討會講義與活動照片已置於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之事業績效優良獎專區,以供下載與閱覽。
(四)完成草擬之97年度評選規定(草案),已於96年11月23日召開各部會研商會議,並依會議結論修正,最後經各部會及環保署確認後將予以定稿並公告。
建議事項
一、落實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展現執行成果
(一)目前各部會因已將提報成果轉化為例行事務,故多能準時提交進行成果之更新。後續建議再持續加強各部會提報內容之具體性及整合性,以持續提升執行成果展現內容,有效向各界傳達各部於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成果。
(二)目前於各部會通力協助下,「97年至98年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草案)已順利由各部會自行研擬推動措施而完成修訂,建議盡快召開委員會,以利經核可後,各部會即可自97年開始配合編列經費以委辦計畫配合推動。
(三)針對未來推動計畫修正之方向,建議可朝規劃「我國」之整體性目標努力,以訂定我國總目標後再分配到各部會署去執行,將執行層面持續擴大至國民、非營利組織(NPO)、非政府組織(NGO)、事業單位、地方政府,以持續強化執行層面之落實。
(四)針對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幕僚作業之運作建議後續可再朝以下方向,持續擴大交流平台之功能:(1)定期邀請不同部會針對工作小組會議提出討論議題,以協助解決其業務需求;(2)針對各部會署於推動計畫訂定之各項措施,可歸納不同主題,定期針對執行細節及成果提出進行討論,以進行經驗交流,如「所轄事業廢棄物產生情形之掌握」;(3)針對所轄事業性質較廣之部會,可針對其下屬單位再建立窗口,以有效加強推動,如經濟部長久以來皆以工業局為窗口,但近年來速食連鎖站、飯店餐飲業皆已陸續納入相關事業廢棄物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因而可考量納入商業司所轄事業部分。
(五)針對「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功能持續加強與增加曝光度部分,配合今年新增納入績效優良獎之活動資訊改版,建議後續可:(1)於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工作小組會議中進行資訊網之介紹,除針對各部會進行宣傳外,亦提請各部會針對業務需求提出修正建議,以使資訊網可更為實用;(2)於績效優良獎評選活動中,持續鼓勵參選事業使用資訊網之「事業績效優良獎專區」掌握評選各階段活動之相關資訊,以藉由各事業瀏覽,增加資訊網之曝光度,並了解各部會之推動成果。
(六)為有效率並編撰較完整之年度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建議後續可透過環保署署內會議,選定各處室所轄業務中與資源回收再利用相關之重點施政措施,並由各承辦單位依據制式格式,提供年報所需之相關資料,以達有效彙整與展現之目的。
(七)為彌補年報時差問題,建議於全國資源回收再利用資訊網,提供編撰期間發生之相關即時資訊。另外,若有無法及時彙整部分先予割愛,納入下年度年報,儘量縮短時差。
二、推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再生資源項目之管理
(一)本計畫藉由分析95年間針對再利用機構稽查所做成處分案件數較大之廢棄物及分析經濟部工業局近年執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查核輔導工作所發現農業及工程填地用料用途之運作問題者,進行再利用運作分析報告之研提,以作為再利用管制之參考。其中本年度已針對「漿紙污泥」、「煉鋼爐碴」及「食品加工污泥」進行分析,其餘項目包括「煤灰」、「廢酒糟、酒粕、酒精醪」、「廢木材」、「廢鑄砂」、「感應電爐爐碴」及「化鐵爐爐碴」可供作未來之候選評估標的。
(二)本計畫藉由分析各部會公告再利用種類之再使用特性,篩選出酸洗液、廢酸性蝕刻液、二甲基甲醯胺(DMF)粗液、廢活性碳、廢玻璃容器及廢鋁容器等6項廢棄物,可供環保署作為未來再使用再生資源項目之候選評估標的。
(三)建議於進行漿紙污泥及食品加工污泥稽查及登記檢核作業時,須自產源事業之廢清書中關於廢水處理流程確認,必要時配合現勘作業,了解廢棄物產源是否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21食品加工污泥之來源「食品及飲料業在廢水二級生物處理設備產生之污泥或生產製程產生之污泥」及編號23漿紙污泥之來源「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在廢水二級生物處理設備產生之污泥」,符合者方得逕依公告管理方式內容運作。
(四)「漿紙污泥」及「食品加工污泥」多數實際係以混合污泥再利用於農業用途,且依前二項種類之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再利用機構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製造、販賣肥料登記證、肥料登記核准文件以及登載有廢棄物來源之肥料標示樣張等文件方得逕依管理方式規定運作,故宜請環保單位加強稽查管理其再利用之適法性,以避免未受到控管之產品流入市面,導致土壤環境之污染,甚或須耗費更多資源來加以整治。
(五)污泥再利用於有機質肥料原料用途,其再利用完成時間無法符合環保署「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需於30日內完成再利用之規定,未來宜針對如何依前開標準規定辦理同意業者展延作業一節,加以研議。
(六)電弧爐煉鋼爐碴再利用於道路工程粒料或直接再利用於工程填地材料用途,目前實存有並未取得符合再利用管理方式之工程核准文件的問題,宜請環保單位於稽查時,確認再利用機構是否確實依規定取得文件後,方進行前述再利用行為。
(七)電弧爐煉鋼爐碴再利用於公共工程之道路工程粒料或直接再利用於工程填地材料用途者,應向工程招標單位申請工程核准使用事業廢棄物文件,並檢據此文件向爐碴產生者取用。而再利用於私人工程者,應於向地方建管單位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時,於該工程設計圖及施工說明書中詳細敘明使用事業廢棄物之種類、用法與數量等,並經建築師或建築師及相關專業技師簽章,提送當地建管單位發照,並允許開工後,方可進行前述之再利用行為。
三、辦理事業廢棄物與再生資源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獎參選事業之初評及複評作業
(一)為使下年度複評作業更有效率,建議可由本計畫團隊針對報名事業之書面資料進行簡單審查,於現勘前將審查結果以書面資料給予複評委員。
(二)目前計畫經費乃以固定經費方式編列,但每年報名參選之事業數量不定,建議未來初複評等需現勘之經費,應依實際現勘場次另外編列與支付。
(三)為加強報名參選家數,建議未來蒐集參選廠商對於評選作業之相關意見,了解事業參與評選之考量,作為評選作業執行之參考。
四、辦理績優事業之頒獎及觀摩宣導,推展事業廢棄物減量及回收再利用成效
(一)在事業等第之給予方面,除現有優等與特優之外,建議可視參選事業之情況設置特別獎項,如最佳減廢獎、最佳資源回收再利用獎、最佳努力獎等,以凸顯事業特色。
(二)建議於評選規定相關附件中明確列出需各事業提供之資料,以提升資料蒐集與編撰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