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度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

計畫名稱:九十三年度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

計畫編號:EPA-93-H101-02-123

委託機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研究人員:邱文琳、江國瑛、張啟達、黃顯凱、康文尚、黃德秀、林冠嘉、邱崇銘、曹美慧、林姿君、林琦桓、林玟秀、倪雅惠、鄒瑞城

計畫顧問:顧洋教授、錢玉蘭教授、林宏嶽教授

計畫期程:93年2月20日起至93年12月31日止

關鍵字: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產品(電冰箱/手機)綠色設計、再使用再生資源項目、年報、資源平衡圖

摘要

本計畫目標為加強國內資源回收再利用,暨解決迄今相關問題(如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與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競合),暨藉此機會了解如輔導產品綠色設計和推動再使用再生資源等,於實際推動上的困難並提出因應建議,工作項目包括六大部分,其成果摘要如下:

一、訂定「資源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簡稱推動計畫)

推動計畫定位為環保署研擬中「事業廢棄物管理之檢討與展望(草案)」之下位計畫,配合前述草案期程,計畫之推動分為短程(民93-96)、中程(民97-100)及長程(民101-109)三個階段進行。配合「事業廢棄物管理之檢討與展望(草案)」之規劃,將事業廢棄物作分類,明訂工業、營建、農業、國防、教育及醫療六大類廢棄物短、中、長程之減量率與再利用率、八大問題之因應策略,整合型及個別型共計34項之措施,未來規劃每二年檢討修訂其執行措施,由環保署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

推動計畫之研擬,主要藉由以下方式進行:彙整國內現行廢棄物管理相關方案及計畫,分析現況問題,參採國外(歐、日)廢棄物管理與回收再利用之策略與措施,及績效指標(聯合國、OECD、英、日)文獻資料,召開跨部會工作小組研商會議。

二、輔導二項產品進行綠色設計

首先經由整理歐盟整合性產品政策(Integrated Product Policy,IPP)文件及國內外推動綠色設計現況,據以擬定綠色設計指導方針。其次,依據廠商及產品篩選原則,分別選定資訊類產品(廣達電腦生產之行動電話)及家電類產品(聲寶公司之電冰箱)進行並已完成綠色設計輔導及分析。國內相關建議措施部份:行動電話含有害物質對環境衝擊較大,但目前國際間(含歐盟)均缺乏有害物質的檢驗與認定標準,故建議標準建立後,再行管制或獎勵措施,因此本計畫規劃中、長期管理措施。塑膠元件的部分佔冰箱主體的15.9%,可手動拆卸者佔7.7%,我國每年冰箱的廢棄量約為31萬台,塑膠材質的廢棄量不少,因此建議應朝向產品塑膠材質元件標示的方向規劃,並已完成草案和配套措施之研擬,以及與相關業者之研商座談會。

三、規劃兩項再使用再生資源項目及其配套措施

本計畫從22項可再使用之一般廢棄物項目中,選定碳粉匣與墨水匣二項為評估項目,完成其經濟及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並提出再使用公告草案;此外,參酌國外對於此兩項物品所推動的回收再使用,多為製造業者提出自主回收計畫,因此本計畫亦額外提出「原生碳粉匣及墨水匣業者提出自主回收再使用計畫」與「依廢清法公告為應回收廢棄物項目,納入現行基管會之管理體系」方案,並已召開二場次業者座談會,會議的共識為朝向研提自願性回收計畫的方式來執行。

四、研擬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配套修正草案

報告內容針對美國、德國及日本資源回收相關法律架構與立法邏輯提出分析、我國廢清法與資再法法律架構與立法邏輯檢討、完成修法配套替代方案及檢討修正、並召開廢清法配套修正公聽研商會及草擬資再法修正草案,提出兩法合併與分立之優缺點評析,暨國內未來修法期程建議。

五、建置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與資源平衡圖

(一) 年報:

已完成我國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初稿)架構、格式及內容之研擬,並完成前述年報申報網頁之建置,未來可開放與一般民眾瀏覽我國資源回收再利用情形,及提供各部會回傳相關年報所需資料。

(二) 質量平衡圖

為加強掌握物質流,以作為未來政策規劃之參考。透過蒐集歐盟和日本相關資料、彙整國內各部會廢棄物定量資訊、以及學者討論會議(含各部會代表),完成我國廢棄物部分資源平衡圖,推估得知92年度我國廢棄物總產生量為4833.9萬公噸(包含一般廢棄物770.8萬公噸、事業廢棄物2658.3萬公噸、廢紙641.3萬公噸與廢鐵 763.5萬公噸),整體之回收再利用率為54.6 %。最後,應用相關成果進行日本與我國資源平衡圖之比較。

規劃執行機關執行再生資源再使用事宜:完成執行機關執行再生資源再使用計畫內容與審查流程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