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年度推動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計畫

計畫名稱:九十二年度推動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計畫

委託機構:行政院環保署

研究人員:彭衍順、黃馨儀、謝秀玲

計畫期程:民國92年6月25日起民國92年12月31日止 

摘要

本計畫主要工作內容為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及地方環境保護計畫,在國家環境保護計畫部分,主要工作重點為檢討修訂相關之環境指標;在地方環境保護計畫部份,主要工作重點為檢視現有地方環境指標之屬性、地方環境保護計畫撰寫法制格式化之輔導、輔導地方研訂環境指標及國外推動環境保護計畫相關資訊之蒐集。本計畫之執行成果如下:

一、完成一場地方環境保護計畫之起始會議。

二、完成六場次二十五縣市地方環境保護計畫輔導會議,且於每場次完成邀請二至三位學者專家參與。

二、完成各縣市於地方環保計畫中,目前所訂定環境指標之共通性、專屬性、適宜性及關連性等屬性之檢視與評估。

三、完成確實輔導八個縣市研訂五項一般適用性指標與二項地方特色性指標。

四、完成蒐集日本推動環境基本計畫相關資訊與分析,包括:法源依據、策定流程,執行狀況及其相關計畫之組織分工狀態與管理機制。

五、完成初步檢討修訂國家環境保護計畫中相關環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