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公約相關資訊蒐集分析與行政協助事宜及專家小組(第三、四年)計畫

計畫名稱:巴塞爾公約相關資訊蒐集分析與行政協助事宜及專家小組(第三、四年)計畫

計畫編號:EPA-92-H102-02-264、265

委託機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計畫主持人(協同):邱文琳博士(范建得教授、吳敏煌博士、蕭立國總經理)

研究人員:曹美慧、江國瑛、林姿君、謝秀玲、林宇璇、林家宏、蔡慧君

計畫期程:民國92年06月13日起民國92年12月31日止 

關鍵字:有害廢棄物、越境運送、巴塞爾公約、開放性工作組會議、巴塞爾公約專家小組、非法運送案例分析、重大案件處理原則與廢棄物判定手冊

摘要

依據巴塞爾公約的精神,各國應盡量避免將有害或其他廢棄物進出口,進而減少廢棄物的產生,我國目前雖未能成為公約締約國,但為配合國際公約之要求、國內日益增加的廢棄物、因應我國加入WTO與亞太、兩岸過境轉口貿易之增加。為此,行政院於民國89年6月核定之「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與巴塞爾公約之因應計畫」之四年計畫,為配合前述計畫之執行,環保署特委辦本研究計畫。

今年度計畫執行延續過去之工作項目如(1)巴塞爾公約資訊蒐集及評析,(2)專家小組執行運作,(3)參與巴塞爾公約秘書處舉辦之國際會議,以及(4)資訊宣導如辦理研討會與講習會、研修廢棄物判定手冊(含資料庫)、維護更新巴塞爾公約專屬網站。

具創新性之執行內容,包括(1)與公約秘書處和各國代表之交流聯繫上均有更主動積極的做法及成效,(2)在本年度汞污泥完成處理後進行全面之案例分析,(3)針對是我國配合巴塞爾公約所需之國內法律架構內容,以及我國參與公約短、中、長期提出具體可行的建議,(4)配合新公告之「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92.01.02)」,研擬相關配套執行措施。

本計畫之建議可簡要歸納為以下二個面向:

公約參與暨國際交流:持續回應公約秘書處之意見徵詢暨嘗試加強區域中心之參與、配合WTO環境與貿易議題之談判掌握我國參與契機、加強兩岸交流、持續關切與我國相關之公約法律課題如國際組織合作與非官方夥伴關係。

國內政策法規及執行調整:部分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管理調整、持續改善廢棄物與中華民國貨品分類號列之連結性以及專家小組成員功能分組之持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