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名稱: 廢主機板、硬碟、CRT/LCD監視器、機殼、電源供應器、 筆記型電腦及印表機等七項資訊物品規格及報廢量分析暨再利用規劃
二、 委託機構: 行政院環保署
三、 計畫期程: 民國89年1月至民國89年11月
四、 研究人員: 江國瑛、李唯果
五、 計畫顧問: 馬小康、張四立
六、 計畫編號: EPA-89-MA31-03-293
七、 計畫經費: 208萬
八、 關 鍵 字: 廢資訊物品、報廢量、銷售量、再利用、使用年限
九、 計畫摘要:
1.計畫目的
(1)廢資訊物品商品使用年限及報廢量調查與分析。
(2)國內外廢資訊物品再利用市場調查。
(3)提供廢資訊物品資源回收再利用之具體方案。
2.計畫成果
近年來我國個人電腦的持有率不斷地上升,導致電腦的汰換率加速,平均使用年限僅4-6年,經年累月累積的老舊電腦數量十分龐大。為了避免任意拋置或不當貯存、處理所可能衍生的二次公害污染環境,我國政府與民眾均逐漸重視廢棄電腦及再利用之議題。
有鑑於此本研究受環保署基管會委託,主要為調查出七項資訊物品發展之沿革,並藉由調查每年之生產量、出口量與進口量及評估其使用年限,進而推算出每年資訊物品之報廢量。本研究建立資訊物品報廢量模式,推估90年度資訊物品報廢量:主機板1,031,500片、硬碟620,100台、監視器551,100台、機殼及電源供應器344,700台、筆記型電腦52,800台、印表機414,300台,其數據可作為基管會規劃回收體系參考。
而從環保的角度來看,資訊物品只要還有使用價值則不應該進入清除處理之回收通路,而應該要進入二手再使用市場,發揮其剩餘價值。本研究對於再利用之建議為技術法規方面,應著重鼓勵資源化技術之研發、積極推動綠色採購及擴大回收管道或為可行之道;資源回收面,利用網路登錄、二手零件再利用計畫及愛心電腦,增加二手電腦再利用之比率;在教育宣導面,則提出四項宣導策略以提升民眾對於廢資訊物品資源回收之觀念。
政府主管機關應防止業者在從事二手電腦收購、處理時所產生的污染、防止毫無價值的零組件被隨意丟棄。另外,政府主管機關應結合資訊業者協助民間團體募集電腦及提供其相關設備需求,以鼓勵民眾及企業進行二手電腦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