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名稱: 廢資訊物品回收體系之評估與建議計畫
二、 委託機構: 行政院環保署
三、 計畫期程: 民國88年9月至民國89年9月
四、 研究人員: 江國瑛、魏文琪、張文正、吳南明
五、 計畫顧問: 馬小康、林建甫
六、 計畫編號: EPA-89-HA31-03-148
七、 計畫經費: 180萬
八、 關 鍵 字: 廢資訊物品回收體系,地理資訊系統,電腦,回收通路,逆向回收點
九、 計畫摘要:
1.計畫目的
(1)檢討目前廢資訊物品回收體系,並研擬具體改善方案
(2)建立經濟效益、便民之廢資訊物品回收體系
2.計畫成果
資訊產業不斷研發出高品質及新功能的產品,以符合消費者的便利與需求,導致產品快速地汰舊換新。以個人電腦而言,平均使用年限僅4-6年,工業發達的國家都面臨資訊產品消費量大增後,數量龐大的淘汰報廢物品,常被任意荒置,產生污染物質擴散、管理不易、空間不足的嚴重性問題,亦使未來廢資訊物品的處理顯得更加重要。
廢資訊物品(包括:主機板、機殼、硬碟、電源供應器、監視器及筆記型電腦)之回收,於1997年公告,於1998年6月開始強制回收。早期採用公辦民營的方式成立「廢資訊物品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有關廢資訊物品回收之相關事宜,1998年7月後,配合廢清法修訂,改為公辦公營之方式,在環保署下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所有應回收物質之管理。目前管理方式為,廢資訊物品之製造及輸入業者需依據費率審議委員會決定之費率,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由「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核發補貼費給相關回收點及處理廠。
根據環保署統計,資訊物品營業申報統計量1998年6月至2000年4月為主機板5,811,593片、機殼1,053,313個、硬式磁碟機3,463,100個、電源供應器3,224,662個、監視器2,335,708台與筆記型電腦335,636台。1998年6月至2000年7月電腦主機回收認證量總計有503,612台,監視器624,610台,筆記型電腦2,406台。由於主機之殘餘價值最低因此回收率最高,其次為監視器,筆記型電腦之殘餘價值最高因此回收率最低。在「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二年多來的推動下,已建立良好之基礎與回收制度,且已有三家經由基管會認可合格之處理廠處理廢資訊物品。
目前回收處理體系面臨最大問題為回收量逐月下降,造成處理廠之處理量不足,及目前處理廠缺乏螢光粉、電池及LCD處理技術,造成廢資訊物品資源化之效率降低。本文將探討廢資訊物品回收制度之沿革、回收體系之現況及問題等,同時本文亦將針對民眾、清潔隊員、逆向回收點、回收清除商及處理廠等回收體系環節,探討回收體系所遭遇之瓶頸,現行回收制度所遭遇的問題與窒礙難行之處,並提出具體之廢資訊物品資源回收策略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