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化工業輔導計畫—資源化工業發展策略與措施擬定及廢棄物再利用項目之擬定(民國88年7月至民國89年12月)

一、 計畫名稱: 資源化工業輔導計畫—資源化工業發展策略與措施擬定及廢棄物再利用項目之擬定

二、 委託機構: 行政院環保署

三、 計畫期程: 民國88年7月至民國89年12月

四、 研究人員: 吳南明、張志誠、薛宏欣

五、 計畫顧問: 李春正

六、計畫編號:

七、 計畫經費: 186萬

八、 關 鍵 字: 資源化、資源回收、再利用

九、 計畫摘要:

1.計畫目的

(1)擬定我國資源化工業發展策略與措施

(2)擬定廢棄物再利用項目

 

2.計畫成果

 

我國過去五十年來,由於經濟與人口的成長,和生活品質的改善,增添了我們對工業產品的需求,各行各業興盛繁榮之餘,已造成廢件、拋棄物、固體廢棄物及遽增加,全球資源也隨之告急而耗竭。從資源的耗竭、廢棄物量日益增加,我國當前有兩大問題亟待解決。第一、原料來源及取得日漸困難,將導致製造成本增加;第二、配合國際環保趨勢,環境法規日益嚴謹,廢棄物處理所需花費的價格,在未來將會愈來愈昂貴。因此、衡諸最近永續經營發展之理念,在所有可行的策略當中,「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必然是達成開發與環保平衡之有效措施。

 

本報告透過蒐集、參考各國政府對工業廢棄物處理之相關法令與措施,並回顧我國工業廢棄物處理、資源化相關因應情況,提出資源化工業發展策略有四:第一、健全資源化產品認證、驗證體系,推動各項資源化產品規範標準;第二、強化資源化設廠投資、興建、輔導、推廣、獎勵;第三、研發並掌控先進的資源回收新知,利用科技與電子商務等訊息傳遞與交流,移轉推廣產學研之研發成果,導引產業朝向永續資源利用發展的方向;第四、研訂資源化產品國際相互認證系統,建立資源化技術交流機制。為落實資源化工業的策略,必須兼顧經濟、技術、法規三個層面,在經濟面應鼓勵回收二次料的市場發展,在技術面必須透過研究方案,不斷地提昇標準化產品與品質的確認,至於法規面則須協助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案的實施,並和諧地維持市場操作與功能。另外、本研究亦針對一般事業廢棄物可再利用項目詳加評估探討,並建議分期程的措施,而設置必要之再利用市場研究發展機構,將有效協助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有效納入再生產業,對我國資源永續利用必然有正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