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定乾電池營業量申報作業規劃、審查、輔導暨資料庫系統建置計畫(88年8月至89年12月)

一、 計畫名稱: 公告指定乾電池營業量申報作業規劃、審查、輔導暨資料庫系統建置計畫

二、 委託機構: 中技社

三、 計畫期程: 88年8月至89年12月止 (展延至90年2月28日)

四、 研究人員: 魏文琪、吳南明、盛世慧、許騰元

五、計畫顧問:

六、 計畫編號: 200萬

七、 計畫經費: 乾電池、營業量申報、資料庫

八、關 鍵 字:

九、 計畫摘要:

1. 計畫目的

(1)乾電池業者登記及營業量申報管理制度之規劃、審查及輔導

.列管業者登記及營業量申報作業程序規劃及輔導。

.業者解除列管作業程序規劃及輔導。

.未登記列管業者追蹤控管作業程序規劃及輔導。

 

(2)乾電池業者申報作業管理資訊系統之建置

.公告指定乾電池列管業者管理系統建置。

.公告指定乾電池解除列管業者管理系統建置。

.公告指定乾電池未登記業者管理系統建置。

 

(3)配合基管會網際網路查詢系統之建置,整合物品及容器之申報營業量資料庫

 

(4)即時提供列管業者登記與申報等相關輔導作業

 

(5)協助新建置資料庫系統之資料建置﹙本項目包含協助資料建檔、更新及維護等作業﹚

 

2. 計畫成果

 

台灣地區社會「大量生產,大量消費」所產生的大量廢棄物,其中因「乾電池」具不易清除處理,且含有長期不易腐化與有害物質之成分,故從民國八十六年八月起經環保署公告應回收物品,並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針對應回收之乾電池重量、型式及十三類應列管之中華民國商品標準分類號,明確規範公告指定業者應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起全面回收清除處理工作,同時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前完成業者登記作業。

 

為了配合上述新公告及制度之推行,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管會),於民國八十八年度起針對乾電池業者營業量申報等相關施行制度及資訊系統功能,加以規劃、建置與開發,期能藉由申報制度的建立及資料庫系統的輔助,界以有效提昇資源回收相關業務之執行與運作,本工作團隊於民國八十八年八月起,接受基管會委託辦理本計畫,順利完成之成果主要可分為以下三部份:

 

(一) 在登記、申報管理制度方面,共分成業者登記、營業量申報、解除列管、未登記業者追蹤控管等四大重點進行規劃,並已分別完成各項作業流程與審查標準之訂定以及業者登記申報所使用之相關表單的設計工作。

 

(二) 為加強基管會與公告列管業者間良性的互動,本計畫期間本團隊派駐四名工程師於基管會內,以及時提供列管業者登記與申報等相關輔導,同時亦協助進行資料建檔、更新、維護及彙整等作業。截至民國八十九年第五期( 9-10月)為止,已建置271家相關業者基本資料(列管244家、解除列管27家)於資料庫中。

 

(三) 本計畫已於計畫期末順利將業者登記、申報等各項事務,整合設計於電腦資料庫系統中,以利用乾電池相關作業之進行,而該電腦資料庫系統已實際運作,除可同時配合基管會網際網路查詢系統外,亦可將其資料合併、整合至「物品及容器申報營業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