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名稱: 廢車回收清除處理體系研發三年計畫(子計畫二):廢車廢棄物處理策略規劃及執行措施
二、 委託機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 計畫期程: 民國87年1月1日至89年12月31日止
四、 研究人員: 杜亮明、洪添丁、林勳佑
五、 計畫顧問: 馬振基、李清華
六、 計畫編號: MVRC87-A00001,EPA-88-FA21-03-1F3,EPA-89-HA31-03-H05
七、 計畫經費: 廢玻璃、廢塑膠、廢電線電纜、廢車廢棄物、ASR、廢冷卻水、廢潤滑油、廢觸媒轉化器
八、關 鍵 字:
九、 計畫摘要:
1. 計畫目的:
本計畫之研究內容,乃參考國內及國外相關處理現況與技術,並配合相關法規做整體評估,以擬定適合我國廢車廢棄物處理之策略與建議,期能在廢車回收及廢棄物減量上達到更完善的程度。
(1) 收集掌握廢車廢棄物及資源回收物質之國內外處理技術及經驗。
(2) 瞭解國內現階段處理或回收方式。
(3) 統計並推估廢車廢棄物及資源回收物質之產生量。
(4) 進行資源化或無害化處理之經濟評估。
(5) 研擬廢車廢棄物策略規劃及執行措施。
(6) 研擬資源回收物質策略規劃及執行措施。
2. 計畫成果:
八十七年度之計畫中,主要在於釐清國內拆解商廢車拆解所產生各項廢棄物、資源物之處理情形,以了解國內目前架構下,廢車廢棄物之相關處理狀況與國內處理容量。八十八年度與八十九年度,則分別針對特定之廢車廢棄物進行國內外相關處理文獻之蒐集,以及現況改善策略之研擬。八十八年度主要研究課題為廢冷媒、廢觸媒轉化器、廢冷卻液以及汽車粉碎拆解殘餘物(ASR)等項目,分別由國內外相關處理技術、法規、以及國內現況加以探討,並建議處理策略以及執行措施。
本(八十九)年度計畫工作內容包括研擬廢玻璃、廢電線電纜及廢塑膠之處理策略及執行方法並收集廢輪胎、廢鉛蓄電池及廢潤滑油之國內、外處理技術與經驗,配合八十七年、八十八年相關廢車廢棄物之資源化處理策略,以建立完整的廢車廢棄物處理體系。
本研究發現廢玻璃因不適焚化,因此回收再利用勢必成為解決廢玻璃之重要且必行之方法;相關文獻技術更指出廢玻璃若經適當的前處理,回收作為玻璃工業之二次料實為可行之方式。而廢電線電纜在其價值誘因及法令較為完備情形下,僅需著眼在拆解後如何納入其他相關廢棄物回收廢電線電纜處理業併同處理,即可解決此項廢棄物之資源化工作。再者有關廢塑膠方面,因其種類相當多且經濟價值較低,其解決之道勢必經由細拆分類並引入直、間接之補助誘因,始可走向資源回收一途。
本研究業經本會進行廢車廢棄物回收整體評估後,認為在廢車之各項廢棄物回收之經濟價值不同情形下,綠色設計、引進相關回收技術及機具、配合簡易與可行的管理流程及稽核制度與直接或間接的導入經濟誘因,將是廢車資源回收及廢棄物減量政策之主軸。除上述特定廢車廢棄物之外,亦提出廢車廢棄物處理策略之整體規劃建議,以供決策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