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名稱: 研擬廢電子電器物品(四機)回收處理體系運作成效評鑑制度與輔導推廣作業專案工作計畫
二、 委託機構: 行政院環保署
三、 計畫期程: 民國87年10月23日至88年6月30日止
四、 研究人員: 蘇銘千,周俊伸,李欣怡,張文正
五、計畫顧問:
六、 計畫編號: EPA-88-HA21-03-3A2
七、 計畫經費: 205萬
八、 關 鍵 字: 國內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處理現況,評鑑制度,貯存場,貯存場示範性業務管理模式,地理資訊系統
九、 計畫摘要:
1.計畫目的
(1) 比較分析國內外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處理體系之優缺點
(2) 規劃改善廢電子電器物品之回收清除處理體系
(3) 協助推動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體系之輔導評鑑作業
(4) 協辦貯存場甄選之相關規定
2.計畫成果
本計畫之目的先從瞭解國內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處理現況開始,以規畫區域回收體系及回收處理量,再藉由貯存處理場評鑑制度的建立,深入調查各廠的缺失與技術上遭遇的困難,作為輔導推廣作業的依據。並參考歐美日工業先進國家廢電子電器物品處理的方式,俾以檢討國內回收體系之運作成效,訂定國內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處理體系運作成效評鑑制度。最後,提出具體可行之改善方案,期使回收體系日益暢通,使廢電子電器物品有效再資源化、有害廢棄物獲得妥善的處理與處置。
由本計畫調查各回收點之結果顯示,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量與新家電銷售量(冷氣機除外)略有線性關係,因此未來可由銷售量推估回收量,提供粗估時的參考值。
目前與大署簽約的貯存場共有44個廠商,場地數共有67個。本會辦理甄選業務不遺餘力,共計安排現勘56場,並順利達成大署交辦事宜。
本計畫針對第一階段甄選通過之25個廠商(即42個場地)進行評鑑,以提供大署辦理獎勵懲罰措施之參考依據,並研擬「貯存場示範性業務管理模式」及相關表單,提供大署參酌使用。
依本計畫研定之評鑑表單及給分準則所得之評鑑結果趨近常態分佈,顯示評鑑方式合理、公平、客觀。而由分數統計亦可發現硬體設施大致符合基本要求,惟部份貯存場周界照明及遮雨棚須增設。而管理制度仍須加強改善,其中貯存區標示、地面標線及管理文件皆普遍缺乏或規劃不良,同時也應加強管理文件化。至於安全與衛生之評鑑項目在貯存場亦亟需加強改善,如消防設備、緊急設備普遍嚴重不足,緊急應變計畫書及演練記錄目前均缺乏。
本計畫亦研定輔導作業手冊,除包含前述之「貯存場示範性業務管理模式」外,另有環保基本硬體設施、污染防治及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建置、環保法令政策等內容,供大署參酌使用。本計畫所規劃之地理資訊系統(GIS)架構可提供大署未來直接鍵入廠家基本資料,本系統目前先鍵入十二家廠家,包括其負責人、工廠地址、連絡電話、地理位置座標、經營形態、員工人數、廠區面積、地目及土地擁有情形等,可供使用者查詢各廠家之地理位置及相關資料。此外,本系統亦具有特定條件查詢、查看環保設施照片的功能,相信對於主管機關以及使用者查詢或展示有很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