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評鑑作業專案工作計畫

計畫名稱:104年度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評鑑作業專案工作計畫

計畫執行單位: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計畫主持人:李君如 教授

計畫期程:104年2月10日- 104年12月31日

 

成 果 摘 要

本計畫工作目標及內容為協助環保署環訓所進行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評鑑作業,以提升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之服務品質。依據計畫目標,包括三個工作項目:(1)協助辦理評鑑作業說明會、(2)協助辦理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評鑑作業、(3)協助辦理評鑑優異機構及設施場所表揚會。執行成果如下:

一、 協助辦理評鑑作業說明會

(一) 已於3月17日完成召開1場次「環境教育機構評鑑作業說明會」,共計41人參加,並完成彙整說明會相關意見。

(二) 已於3月16日至3月23日完成召開北、中、南3場次「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評鑑作業說明會」,共計186人參加,並完成彙整說明會相關意見。

(三) 已於4月21日完成1場次委員行前說明會及6場次委員分組行前說明會,共計25位委員參加,並完成委員時間調查、各群組委員指標分工、相關意見彙整。

二、 協助辦理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評鑑作業

(一) 已於9月2日完成11家次環境教育機構評鑑作業。

(二) 已於9月11日完成51家次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評鑑作業。

(三) 於11月24日增開1場次「104年度評鑑作業及指標檢討會議」作為105年度評鑑作業參考。

三、 協助辦理評鑑優異機構及設施場所表揚會

(一) 已於10月9日完成召開1場次「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評鑑結果彙整會議」,遴選出11家評鑑優異單位。

(二) 已於10月27日假臺北市青少年活動中心,完成辦理「104年度環境教育評鑑優異表揚會」,邀請通過環境教育認證之單位、縣市環保局、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會,共計150人參加,共頒發62份評鑑合格證書,11座評鑑優異獎盃。

 

前 言

自19世界工業革命以來,人類開始大規模發展農、工、商業,對大自然無度的需索,過度利用資源及環境生態遭受到肆意破壞,到了20世紀地球的環境終至衍生環境危機及人類生存的問題,常見環境問題包括:空氣與水的污染、毒性化學物質氾濫、物種滅絕、能源枯竭、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和自然災害頻繁等問題,故各國開始思考用教育的方法,徹底改變人們對於環境的態度、價值觀來解決當代環境的問題。

近年來全球暖化日趨嚴重、極端氣候發生的頻率日漸升高,尺度亦日漸擴大,水資源短缺、生物多樣性損失嚴重,加上能源與糧食短缺,已經嚴重威脅人類及環境。為解決這些棘手問題,世界各國竭盡所能思索解決之道,逐漸瞭解除尋求科技方法外,治本之道有賴長期深入推動環境教育,讓每一個人從認知、價值觀及態度上來落實環境保護之行為,因此各國紛紛採取各種措施,推動環境教育 。例如: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推動十年永續發展教育,將目標設定「為了永續發展而教育」(Education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環境教育不侷限於特定領域,具備涉及層面廣、包容性強之特色,是跨越自然與社會人文、包括主觀與客觀教育之集合。

為呼應國際趨勢,我國於2010年6月5日公布環境教育法,是首部透過教育推廣、培養具環境意識與永續發展素養公民之法案。第一條立法目的「推動環境教育,促進國民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透過全國普遍環境教育過程,提升國民環境素養,以達到國家永續發展之最終目的;第三條定義環境教育為「運用教育方法,培養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促進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

配合環境教育法之推動,環保署陸續修正發布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2013.09.17修正)、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2013.01.07修正)、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2013.01.07修正)、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2013.10.17修正)、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2011.12.27訂定)、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2013.07.04修正)等。希冀透過認證制度的推動,提高全民普遍接受環境教育的機會,提升國民環境素養,以達到國家永續發展之最終目標。

環境教育認證制度之推行已邁入第四年,相關法規下的環境教育機構、設施場所的運作,扮演我國推廣環境教育重要的角色,通過機構認證之單位可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環境講習;申請通過設施場所者可提供辦理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規範對象之戶外學習之場所。準此,提升機構及設施場所之品質也顯得特別重要。據此,本計畫分別依據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理第十六條;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協助環訓所辦理評鑑作業,將透過工作項目完成104年度共計62家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評鑑,推動完善環境教育認證制度之後端管理機制,以提供全國民眾更加完善之環境教育的服務。

 

執行方法

一、 前置作業

前置作業之目的在於預擬協助評鑑相關前置行政作業規劃,包括評鑑說明會之報名作業及評鑑指標說明與範例、受評單位先備資料彙整等,旨在協助環訓所順利完成評鑑作業。

二、 執行內容

本計畫主要協助環訓所辦理104年度環境教育評鑑作業,共計11家機構及51家設施場所,執行內容說明如下:

(一) 協助評鑑作業說明會及委員行前說明會:本計畫預計辦理北、中、南共四場次評鑑作業說明會,邀請受評單位參加,茲以讓受評單位瞭解評鑑作業準備內容及進行方式。另將針對評鑑委員進行分組行前說明會,以利評鑑委員取得評鑑標準之共識。

(二) 協助辦理評鑑作業:為使評鑑作業順利,完成評鑑委員及受評單位時間調查、交通餐飲安排、評鑑成果彙整,並於評鑑作業前,將受評單位相關資料寄送,以供委員參考。

(三) 協助辦理評鑑優異機構及設施場所表揚會:完成104年度62家機構及設施場所評鑑作業後,召開1場評選評鑑優異機構及設施場所會議,以凝聚委員評鑑成果之共識。並協助環訓所完成評鑑優異表揚會(場地租借、場地布置、獎盃獎狀置製作等行政庶務)。

三、 成果說明:本計畫主要目標為協助環訓所進行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評鑑作業,並完成104年度評鑑優異表揚大會。

 

建議事項

一、 協助辦理評鑑作業說明會

(一) 評鑑進行流程、方式已逐步建構成形,建議未來辦理評鑑作業說明會時,除簡報說明評鑑流程及指標外,可加強說明評鑑準備方法,例如:簡報呈現的內容及重點、現場佐證資料的呈列方式、現場訪視重點等,將此次實際操作評鑑之經驗,回饋至明年度評鑑說明會中,作為未來受評單位進行評鑑作業準備之參考。

(二) 建議未來辦理受評單位評鑑說明會時可進行現場模擬,包括流程進行方式、佐證資料呈現方式等,並請今年度評鑑優異之單位或評鑑委員進行分享,以提升評鑑品質。

(三) 建議未來可規劃設計佐證資料、自評表相關範例,提供受評單位參考,於說明會時加強提醒受評單位,佐證資料除行政文書作業外,應呈現核心內容,包括:經營理念之提升、環境教育人員增能提升、未來五年經營管理目標等內涵,佐以質化或量化圖表呈現,方克有成。

二、 協助辦理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評鑑作業

(一) 本次評鑑將受評單位依據場域特性分成六大類別(包括機構),透過人文或自然特色連結、人力、課程方案、經營管理、行政配合及其他等五大項目進行檢視,待評鑑結束後,可針對不同類別及項目表現差異進行分析,做為日後輔導、增能相關策略參考。

(二) 彙整評鑑委員針對各項評鑑指標常見相關建議如下:

1.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1) 環境自然或人文特色

  • 建議可加強深入發掘場域環境自然及人文特色,將其融入課程方案中。
  • 可依據場域環境自然或人文特色,規劃短、中、長期營運目標與課程總體架構,再逐步發展場域特色。

(2) 環境教育專業人力

  • 針對志工培訓應加強,有完整的培訓增能規劃,應針對其環境教育相關活動的需求,提供適當的課程。
  • 全職環境教育人員及環境教育場域經營行政與教學相關業務,應有明確的分工執掌。
  • 應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並完整紀錄課程增修歷程、相關業務討論等內容。

(3) 環境教育課程方案

  • 建議加強教學活動單或學習單或回饋單的彙整與分析,進而提供課程方案改進的參酌。
  • 教學對象考量更多年齡層、背景之規劃,依據各學習階段,羅列分段能力指標,進行不同階段的教材教法,如高中、大學、成人…等,有所區別調整課程方案內容。
  • 環境教育課程教學目標應加強與環境教育五大目標連結。
  • 於課程方案中應加強活動路線、操作時間、操作方式等說明及紀錄,確保教案完整性。

(4) 營運管理規劃

  • 有關短、中、長期之目標,應發展更具體的目標與策略(說明:永續態度、行動參與的實踐策略)。
  • 建議短中長期營運目標能設定量化目標,並逐年檢核。
  • 對於安全措施除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安全設施與裝備外,應針對教學活動有具體的作為及實施或演練相關SOP及技能培訓、檢討改善會議紀錄。

(5) 行政配合及加分項目

  • EEIS發布消息、登錄環教學習時數等,可再加強。
  • 有關成果報告之呈現,建議加強針對歷年成果(101-103年)進行比較分析化,並有明確檢討與未來展望。
  • 建議能更多與在地主管機關合作,以增進在地環境教育推廣,並獲取必要的輔導和獎勵(例如教育局、環保局)。

2. 環境教育機構

(1) 學習環境訓練設施現況

  • 網站已有提供課程相關資料,但有更優質化的空間,期待設置網頁介紹課程、評量、師資…等資訊,可達到宣傳的功用,提高招生效果。
  • 教學設施與學習環境的檢討,宜有定期檢討的機制。

(2) 環境教育專業人員能力

  • 部分大專院校類型之機構運作,由學院教授兼辦,建議能由學校行政單位協調一位專職人力,協助行政業務與推動工作。
  • 有關評鑑資料檔案夾的整理依照評鑑項目逐冊建立,相關會議(含課程規劃與開班及課後檢討等)的紀錄及佐證(如照片),宜逐次逐年建檔。

(3) 環境教育人員訓練、環境講習或研習課程

  • 師資遴選、專業能力評估及改善機制,建議訂定文件化標準作業流程。
  • 學員意見回饋宜有彙整及因應措施討論,並建立學員成就評量,俾利提昇學習品質。
  • 學習者成效分析建議有評量結論、檢討紀錄及回饋修正課程設計,建議有完整文件說明。

(4) 經營管理計畫

  • 每期課程結束,皆有開會檢討改進事項,但缺少改進的方式及策略。
  • 教學設施與學習環境的檢討,宜有定期檢討的機制。

(5) 行政配合及加分項目

  • 成果報告可與前兩年成果進行統計分析,作為後續經營管理相關檢討之參考。
  • 建議可以附近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合作,進行參訪學習交流。

3. 評鑑結果相關分析

(1) 從不同面向評鑑指標分數可發現,平均得分較低之指標分別為:「行政配合」、「環境教育課程方案」、「加分項目」,配合評鑑委員書面意見,彙整提供未來辦理受評單位說明會,可加強說明:

  • 「行政配合」:成果報告應加強歷年量化、質化成果分析呈現,據以作為改善或未來展望之參考。
  • 「環境教育課程方案」:應加強環境教育課程方案完整性,包括教案及教學路線規劃、評量、課程修正歷程紀錄等。
  • 「加分項目」:佐證資料可加強呈現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事蹟、外部夥伴合作成果等。

(2) 依場所類型區分,可發現「環保節能設施」、「自然教育中心」各面相均高於總體平均值;「社區及文化保存」、「國家公園」、「農場」未達總體平均值,各方指標方面,「水土保持/水資源/濕地」應強化「環境教育課程方案」;「遊樂園/風景區」應加強「環境自然人文特色」、「營運管理規劃」、「行政配合」,建議未來可做為訪查、增能、相關輔導參考。

4. 評鑑指標相關建議

(1) 各評鑑指標應有摘要,可協助受評單位更能瞭解受評的內容。

(2) 評鑑指標建議調整為三大面向:

  • 原始認證之各項條件是否持續具備?其執行成果為何?
  • 取得認證後,相關環境教育之軟硬體建設與創新作為?例如環境教育場域設施之改善、運用與分布情形。
  • 未來五年推動環境教育之計劃與行動策略。

(3) 評鑑指標設計,應著重在於產出(outcome),而非投入(input),以利引導通過認證單位能據此設定目標,應再檢視目前指標之內容。

(三) 此次評鑑係檢視認證後之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其運作成果,目前初步發現公私部門由於動機、資源不同,未來須加強項目亦有所差異,彙整今年評鑑成果及委員意見初步建議如下:

  1. 公部門單位: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之環境教育運作,其志義工係為公部門推動環境教育重要角色之一,建議未來公部門通過設施場所認證之單位,能鼓勵志義工夥伴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2. 私部門單位:私部門單位資源人力相較於公部門匱乏,主要需再加強提升課程方案內涵、行銷推廣能力,建議未來環訓所能加強開辦相關增能工作坊。

三、 協助辦理評鑑優異機構及設施所表揚會

(一) 遴選評鑑優異

  1. 由於現場評鑑及訪視只有該組委員參與,建議應由各組委員決定及確認評鑑優異單位,彙整會議主要目的在於針對各組評鑑結果、遴選優異單位優缺點進行共識討論。
  2. 建議未來需設立評鑑優異門檻(例如分數或級別),以確保所遴選評鑑優異單位之代表性及品質。

(二) 辦理評鑑優異表揚會

  1. 考量各單位參派員參與表揚會之成員,大多視獲頒評鑑優異與否而有所考量,建議未來辦理評鑑優異表揚會時,即公布評鑑合格及優異名單,以利受評單位派員。
  2. 建議未來辦理評鑑優異表揚會,除大型舞台背板外,可再增設小型拍照背板,方便獲獎單位人員拍照、紀錄。